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刑事裁定书
()京02刑终号
原公诉机关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刘某楠,男,年11月14日出生于北京市,汉族,大学文化,某公司销售经理,户籍所在地北京市丰台区;因涉嫌犯强奸罪于年8月13日被羁押,因涉嫌犯强制猥亵、侮辱罪于同年8月29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北京市丰台区看守所。
辩护人XXX,北京市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XXX,北京市XX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陈某1,女,年3月10日出生,汉族,无业,户籍所在地北京市石景山区;系本案被害人。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审理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刘某楠犯强制猥亵罪、强奸罪一案,于年3月10日作出()京刑初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一审宣判后,在法定期限内,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没有提出上诉,检察机关亦未提出抗诉,原审判决的附带民事部分在上诉、抗诉期满后已发生法律效力。原审被告人刘某楠对原审判决的刑事部分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了上诉人刘某楠,审阅了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的书面审查意见、辩护人的书面辩护意见,认为本案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判决认定,年7月3日晚,被告人刘某楠在北京市丰台区某室家中,因怀疑其女友被害人陈某1曾与多名男友发生性关系,用家中狗的生殖器插入被害人的阴道,后被告人刘某楠强行与被害人陈某1发生性关系。
被告人刘某楠于年8月13日被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东直门派出所民警抓获。
原判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有:
1.被害人陈某1陈述:年3月认识了刘某楠,4月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6月中旬搬到刘某楠家住,刘某楠在同住期间多次询问我之前处男朋友的情况,经常辱骂我、打我。7月初的一天21时许,刘某楠翻看我的人人网账号后又问我谈过几个男朋友,我说谈了两个,刘某楠不信,打我的脸,我怕他继续打我就说谈了四个,期间刘某楠一直在打我的脸,并强迫我自己打自己的脸。一小时后刘某楠让我上床睡觉,过了十五分钟刘某楠说他越想这事越生气,并掐着我的脖子辱骂我。后刘某楠让我与他养的法国斗牛犬发生性关系,我往门口跑,刘某楠掐着我的脖子把我拉到床上并脱我的裤子,我不愿意就踢刘某楠,刘某楠掐着我的脖子打我的脸,我反抗了十多分钟,后来没有力气了,刘某楠把狗的生殖器在我的生殖器内抽插,期间用手机录了视频。后刘某楠又强制我与他发生性关系,我边哭边推刘某楠,刘某楠让我把手放开否则就抽我,后刘某楠与我发生了性关系,期间刘某楠一直在录视频。我一直在哭,并跟刘某楠说要报警,刘某楠说如果报警就把视频发给我爸妈,我担心他发视频就没有报警。
后来我忍受不了刘某楠就搬回自己家住。7月28日20时许刘某楠到北京市石景山区某院我家找我。当时我和父亲在楼下,刘某楠让我跟他回去,我不想跟他走,他就拽着我的胳膊,我爸拉着我另一只胳膊,刘某楠辱骂我爸,我爸有心脏病不舒服坐在了地上,我怕刘某楠闹事就先把我爸送回家,跟刘某楠回家了。回家后刘某楠把我摁在床上,从冰箱里拿了一块冰柱插入我的生殖器,后刘某楠趴在我身上要把生殖器插入我的肛门,我一直求他不要这么做并推他但没推动,他将生殖器插入我的肛门内,持续了五分钟左右,后将生殖器插入我的下体内直到射精。第二天早晨我以回去看我爸为由离开刘某楠家。后来我把刘某楠对待我的事告诉了我爸妈,后我就报警了。这次是刘某楠强迫我与他发生的性关系。这次他没有打我,因为我知道反抗的话他就会打我,我反抗的越激烈打的就越狠,所以我当时不敢反抗,他当时用很大的力气把我摁倒在床上。
我与刘某楠6月底就提出了分手,因和他同居后他经常殴打我。我与刘某楠签过还款协议,因之前刘某楠帮我还过3万元的信用卡,后来他后悔了要求我从年8月开始每个月月初的第一个周末和25日还给他元,并在还钱当天要住在刘某楠家与他发生性关系直到还完为止,还不允许我提前还钱,否则算我违约,我要承担1.5倍的赔偿。
2.证人陈某2证言:我的女儿陈某1年3月与刘某楠交往男女朋友,7月底分手,陈某1想跟刘某楠分手,刘某楠不同意,并以传播陈某1的不雅视频恐吓陈某1。陈某1与刘某楠交往后有一天我看到陈某1的眼眶紫了,陈某1说是自己碰的,刘某楠给陈某1打电话,陈某1吓的哆嗦,并有精神恍惚的情形。年7月28日刘某楠到我家楼下让陈某1跟他走,陈某1不愿跟刘某楠走,我拉着陈某1的胳膊并对刘某楠说要报警,刘某楠把我的手机抢走不让我报警,我跟刘某楠拉扯起来。因我有心脏病当时感觉心脏不舒服就坐在石墩上,刘某楠把陈某1拉到一边打了陈某1的头部,陈某1就哭了。刘某楠拿着自己的手机说有陈某1的不雅视频要放给我看还要传到网上,陈某1拦着刘某楠不让放。我上楼吃药并在家中休息了一会儿又下楼找陈某1,陈某1和刘某楠在车里,我敲了车玻璃,陈某1在哭,刘某楠没有理我,我就离开了。晚上我给陈某1打过几次电话均处于关机状态,第二天上午陈某1才回家。
3.证人鲁某证言:年8月5日晚陈某1告诉我她跟刘某楠同居期间刘某楠打她、强迫她发生性关系,还录制了不雅视频。我看到陈某1的腿上有伤,陈某1说是被刘某楠打的。我将此事告知陈某2,并与陈某1商量报案,陈某1也同意了。陈某1近期精神状态不好,晚上睡不着觉。
4.视听资料及说明:陈某1提供的其与刘某楠的电话录音,时间为年7月28日13时许,刘某楠在录音中扬言要传播陈某1的不雅视频,并要求陈某1还钱。又一驻京办主任落马,驻京办有何惊天秘密
5.北京通达法正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对刘某楠的手机、计算机进行鉴定,提取相关数据信息的情况。
6.视听资料:刘某楠拍摄的其用狗的生殖器插入被害人阴道内,后其又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被害人全程在哭,过程中刘某楠抽打陈某1面部和身体并向陈某1胸部吐口水的情况。
7.医院证明书:陈某1于年8月9日就医,诊断为双膝软组织损伤、头皮软组织肿胀、右肋部软组织损伤。
8.检验报告单:陈某1HPV感染的情况。
9.扣押决定书、扣押清单、扣押笔录、照片:手机二部、黑色台式电脑主机一台、白色平板电脑一台扣押在案的情况。
10.身份信息:被告人刘某楠基本身份情况。
11.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东直门派出所出具的破案报告、到案经过:案件破获情况及被告人刘某楠的到案情况。
12.被告人刘某楠供述:年4月我与陈某1建立男女朋友关系,我问她之前跟多少个男生发生过性关系,她说有两个。4月20日左右我发现陈某1之前通过手机软件跟多名男生聊天,我再次追问后她说与四个男生发生过性关系。5月28日我翻看陈某1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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