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一项对全国家医院的调查结果显示,各医院静脉穿刺工具以静脉留置针、PICC、CVC、头皮钢针、输液港、中长静脉导管等多种形式并存。
其中,静脉留置针、PICC、CVC、头皮钢针的普及率达90%以上,输液港、中长静脉导管则应用较少,普及率尚不足40%。医院用头皮钢针、静脉留置针来输注腐蚀性、高渗性药物。由此可见,国内输液工具的选择仍然存在较多不合理之处。
静脉治疗工具的合理选择,有赖于全面、系统的主动评估。以往静脉治疗工作仅简单执行医嘱,按规定时间、剂量等输入药物,较少考虑血管损伤、患者痛苦及安全性等,其结果是反复穿刺,有可能最终丧失外周静脉穿刺机会,延误给药,中断治疗。由药物特性引发的严重并发症,可能使中心静脉置管费时、费力,甚至无法完成。
《静脉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范》要求,护士在操作前应评估患者的年龄、病情、过敏史、静脉治疗方案、药物性质等,穿刺部位皮肤情况和静脉条件,选择合适的输注途径和静脉治疗工具;在满足治疗需要的情况下,尽量选择较细、较短的导管。并且,对各种静脉治疗工具的应用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
(1)一次性静脉输液钢针宜用于短期或单次给药,腐蚀性药物不应使用一次性静脉输液钢针;
(2)外周静脉留置针宜用于短期静脉输液治疗,不宜用于腐蚀性药物等持续性静脉输注;
(3)PICC宜用于中长期静脉治疗,可用于任何性质的药物输注,不应用于高压注射泵注射造影剂和血液动力学监测(耐高压导管除外);
(4)CVC可用于任何性质的药物输注、血液动力学的监测,不应用于高压注射泵注射造影剂(耐高压导管除外);
(5)PORT可用于任何性质的药物输注,不应使用高压注射泵注射造影剂(耐高压导管除外)。
来源:中国护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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